新华社联合国10月5日电王英凡5日在联合国第五委员会(行政和预算)关于联合国维和经费分摊办法的一般性辩论会上发言时强调,维和经费的分摊虽然可以根据变化作适当调整,但应继续体现支付能力原则,并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以避免增加发展中国家的负担。
王英凡说,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十分清楚自己对世界和平与安全所负的责任。他说,长期以来,中国不仅认真履行了自己在联合国的财政义务,而且依据有关决议承担了在维和经费分摊上的额外负担。
他指出,任何企图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设下限或大幅增加中国维和经费分摊份额的主张,中国政府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王英凡指出,对于每个会员国来说,缴纳摊款是其根据《联合国宪章》应尽的财政义务。正如广大会员国反复指出的那样,造成目前联合国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少数会员国,特别是个别摊款大国长期拖欠大量摊款。
王英凡强调,所有会员国都应及时、足额和无条件地缴纳摊款。只有这样,联合国才能有一个良好的财政基础,才有可能在维和领域有所作为。
王英凡最后说,加强联合国维和能力,促进维和行动在新世纪发挥更加有效作用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愿望。联合国维和费用分摊办法的调整涉及各方利益,复杂而又敏感,应在会员国平等、公开磋商的基础上确定。